肉奴隶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0-18 12:42





玉屏法院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亮点措施,呈现法院积极改革创新的风貌,主动融入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推进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新模式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2022年,共收到民商事案件2273件(经当事人同意诉前委托本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1558件,调解成功120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77.09%),立案受理1500件(含司法确认案件428件),结案1178件,其中判决604件,调解286件,撤诉213件,调撤率46.54%;2021年,共收到民商事案件2124件(经当事人同意诉前委托本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898件,调解成功件60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7.15%),立案受理1670件(含司法确认案件149件),结案1316件,其中判决488件,调解382件,撤诉197件,调撤率38.06%。

2022年新收民商事案件数1020件(含不予受理5件),万人起诉率47.59,同比下降28.38%。

一是完善物资配备。

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依据功能设置刑事、民事、执行、诉前调解、跨域立案、信访接待等窗口,并设有叫号机、LED显示大屏、自助查询机、自助充电设施、饮水机、各类诉讼文书模板、老花眼镜、自助书写桌等便民服务设施,设有导诉台,配备导诉员1名引导当事人进行立案流程操作和填写立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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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特殊人群和专门工作设置了“诉讼费退费窗口”、“老弱病残孕军人绿色通道”、“涉黑涉恶案件专用通道”、“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专用窗口”等便民窗口,对于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线下立案、办理退费、提供咨询等都可以一窗办理。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

诉讼服务中心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6名,设立在诉讼服务中心的玉屏侗族自治县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2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其中4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在院机关坐班,1名特邀人民调解员在大龙派出法庭坐班,2名特邀人民调解员派驻平溪街道和皂角坪街道综治办协助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2名员额法官对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进行审查,开展有效诉调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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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该院员额法官共指导诉前调解案件1558件,出具诉前调解书和司法确认428件。

三是实行繁简分流。

通过逐级分流的方式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从审理流程中层层剥离出来,实现“快立、快转、快调、快审、快判、快结”,切实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2022年,该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959件(含小额诉讼案件200件),占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数的94.02%,切实做到了从促进纠纷诉前分流、利用审前程序分流、选择审判流程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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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巧用平台处理。

以信息化运用助推诉讼服务现代化,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统一送达平台”、“互联网庭审”等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让当事人及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24小时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网上保全、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提交材料、网上事项申请、跨域立案等。

2022年,共受理网上立案726件,审核通过417件,电子送达1180件,发送短信数6052次,电子送达率78.67%,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572件,实现线上视频调解451件、网上委派乡镇(街道)调解399件,真正落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是推行类案办理。

建立类案办理制约机制,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金融借款、离婚、物业服务合同等多发易发纠纷,由法院推送典型判例,对多个当事人分别提起的同类型或者系列民商事,先行选取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调解),树立裁判(调解)导向,其他纠纷参照示范案例类案办理。

六是争取专项资金。

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将诉源治理专项工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获得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拨款78000元,并积极向县委政法委争取诉源治理工作相关经费10万元。

对此,该院制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特邀调解员工作奖补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为:简易纠纷每件补贴100元;一般纠纷每件补贴150元;疑难纠纷每件补贴300元;重大纠纷每件补贴500元。

2022年,该院发放以案定补补助金59800元。

七是创建无讼村居。

既以法庭建设为依托,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延伸和前移司法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又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联动沟通协作机制,构建“政府+法院”综合治理格局,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22年,该院挂牌创建8个“无讼村居”,分别是辖区内的老寨村、翁阳村、长华村、马头田村、长岭村、鲶鱼塘村、郭家湾村、祥云社区。

一是增强诉源治理工作意识。

向党委、政法委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建议把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大格局中,请求协调解决场地建设、部门入驻、人员整合、经费保障等事项,推动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要构建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必须坚持政府主推,多方参与,加强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建设,促进各类纠纷化解组织发展,督促各行政部门落实纠纷化解职责,整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基层力量,促进纠纷就地受理、就地化解。

二是宣传多元解纷机制。

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高效、便捷的优势,积极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转变“打官司找法院”的思想,把矛盾化解前移至辖区村民组、社区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引导辖区群众提高诚信意识、法治思维,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降低万人起诉率。

三是组织培训工作会。

定期对参与诉调工作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岗位培训,通过采取个案指导、以案释法,观摩庭审、法律讲座等培训方式,不断强化提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业务知识技能,更好地让调解员适应新形势下新的矛盾纠纷问题。

四是选拔优秀调解员。

推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建立和完善行业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公道正派、热心人民参与调解工作,并聘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群众担任人民调解员,切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实质化运转,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在降低万人起诉率和建设玉屏平安建设工作上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调解工作机制。

源头上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

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处理上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对调解不成的,要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

  记者 偶雪风 茆学海 势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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